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塔城市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及废旧电器、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调试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项目名称:塔城市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及废旧电器、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82°56′32.63″,N:46°42′32.77″。
项目概况如下: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废旧汽车拆解车间,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车间、办公楼、业务用房。购置精细化拆解设备、氟利昂抽取设备、******消防、道路、绿化等。形成覆盖北四县(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含新能源车辆)回收拆解生产能力。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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