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沙湾县城北供热站二期及供热管网、环保达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沙湾县城北供热站二期及供热管网、环保达标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沙湾县城北现有热源厂区内,城北热源厂北侧为道路(玛纳斯路)和农田,西侧为荒地(规划乌苏路),南侧为空地,东侧为道路(奎屯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4°20′20.33″ ,E85°36′25.75″ 。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刘运强
联系电话:135 7975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