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城市恰夏镇靖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烘干厂迁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城市恰夏镇靖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烘干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塔城市恰夏镇靖康养殖专业合作社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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