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有限公司燃煤热水锅炉废气排放口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比对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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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地点:塔城市文化南路95号
四、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0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吕尧玉
联系电话:******